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0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8年度司拍字第236號聲請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非訟代理人 黃海晴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鐘勝義 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完整」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0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8年度司拍字第236號聲請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非訟代理人 黃海晴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鐘勝義 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完整」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