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58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5802號聲請人陳雅玲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廖坤騰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利息起算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12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王幸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58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5802號聲請人陳雅玲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廖坤騰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利息起算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12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王幸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