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088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208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20884號債權人歐思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張鴛鴦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綠色小鎮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凱泰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提出釋明;如有誤載,併請更正。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6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6月24日
書記官許素珍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