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28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2816號上訴人 古田千月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109年度訴字第2816號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313,553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5,13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金洲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
書記官吳欣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