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智易字第2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0年度智易字第2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滿足選任辯護人朱子慶律師
郭瑋萍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546、547、2524號),被告於準備程序進行中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後,判決如下:
主文林滿足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前段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
一、林滿足前於民國98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98年度審易字第133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至100年12月6日止。詎其於緩刑期間內,猶不知悔改,明知附表所示之影片分別係附表著作財產權人欄所示公司所享有著作財產權,並分別專屬授權予飛行國際視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行公司)、逸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逸琦公司)及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得利公司),依法得在臺灣地區之被授權範圍內,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之視聽著作,非經該等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散布,亦明知其在大陸地區所購買如附表中所示之光碟,均係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竟基於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重製光碟之犯意,於民國99年7月中旬某日起,在其位在台北市○○區○○○路○○○號7樓之2居所內,以電腦網路設備連線至雅虎奇摩拍賣網站網頁上,分別以「[email protected]」及「mitzukolynn」帳號在該拍賣網站上刊登販售上開盜版光碟之訊息,供不特定人購買。 嗣先 於99年7月30日經飛行公司代理人 陳正剛 上網瀏覽時發覺,即向林滿足下標以240元(不含運費)購得附表編號2所示「天使之戀」盜版光碟1片,迨林滿足將上揭盜版光碟寄至指定處所後,陳正剛發覺係盜版光碟而持之報警查獲,並扣得上開盜版光碟1片。復於99年8月20日經得利公司代理人 劉育君 上網瀏覽時發覺,即向林滿足下標以780元(含運費)購得附表編號3、4所示之「世界八十寶藏」、「原子彈轟炸廣島」盜版光碟共2片,迨林滿足將上揭盜版光碟寄至指定處所後,劉育君發覺係盜版光碟而持之報警查獲,並扣得上開盜版光碟2片。劉育君復於99年10月間,再度於網路上向林滿足下標購得如附表編號5至7所示「阿波羅13號」、「聞香識女人」及「疤面煞星」盜版光碟共4片,迨林滿足將上揭盜版光碟寄至指定處所後,復發覺係盜版光碟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追加告訴,並扣得上開盜版光碟共4片。又於同年10月15日經逸琦公司代理人 衛里南 上網瀏覽時發覺,即向林滿足下標以290元(含運費)購得附表編號1所示「想飛的鋼琴少年」盜版光碟1片,迨林滿足將上揭盜版光碟寄至指定處所後,衛里南發覺係盜版光碟而持之報警查獲,並扣得上開盜版光碟1片。
二、案經飛行公司訴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及得利公司、逸琦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根據的證據及理由:
(一)被告林滿足於警詢、偵訊及本院審理時自白前揭犯行等語明確(見100年度偵字第546號卷第35至40頁、第100至102頁、100年度偵字第547號卷第5至9頁、第70至71頁、100年度偵字第2524號卷第5至7頁、第66、67頁、100年度智易第28號卷第31頁背面)。
(二)復有附表所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盜版視聽著作光碟片採證照片10張可佐,及雅虎奇摩拍賣網頁列印畫面114張在卷可稽(見100年度偵字第546號卷第5至9頁、第56至70頁、第72至79頁、第106至197頁、100年度偵字547號卷第21至29頁、100偵字第2524號卷第13至15頁、第39至41頁、第52頁)在卷可稽。
(三)被告林滿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內湖分行帳戶資料、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1紙、中華郵政存簿帳號資料(見100年度偵字第546號卷第42至45頁、第71頁、見100年度偵字第547號卷第51至58頁、100年度偵字第2524號卷第21至22頁)復卷可憑。
(四)得利公司、逸琦公司及飛行公司所出具之鑑定報告書、扣押物品清單(見100年度偵字546號卷第50頁、第94頁、100年度偵字547號卷第44頁、第63頁、100年度偵字2524號卷第51頁、第58頁)在卷可稽。
(五)附表所示之盜版光碟8張扣案可佐。
(六)綜上所述,被告之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案事證已臻明確,上開被告前揭犯行洵堪認定。
二、論罪科刑部分:
(一)按散布,係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2款定有明文。查被告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光碟販賣予他人,係以有償移轉所有權方式,將侵害他人視聽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乃散布盜版光碟之行為。故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前段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罪(起訴書贅引同條第2項)。至被告意圖散布而持有扣案附表一所示盜版光碟之低度行為,為散布盜版光碟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二)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皆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販賣前揭商品之營業性行為,均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是此販賣盜版光碟之犯行,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有於拍賣網站上使用三個拍賣帳號進行多次販賣之舉措,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自仍應論以一罪。是起訴意旨認被告以不同之帳號販售盜版光碟予三人,應予分論併罰云云,容有誤會,併此敘明。
(三)被告同時販賣2種以上之盜版視聽著作光碟,係以一販賣行為而侵害數著作權人(飛行公司、得利公司、逸琦公司)之法益,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處斷。
(四)量刑理由:爰審酌被告為圖小利,罔顧著作權人辛苦之智慧結晶,侵害他人之智慧創作,損及他人享有之智慧財產權,並破壞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且前有事實欄所載之前案記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今於前案緩刑期間再犯本案,本應重懲,惟念被告散布之盜版光碟數量尚非至鉅,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並已與告訴人得利公司、逸琦公司、飛行公司達成和解(見100年度偵字第546號卷第348頁得利公司所出具之刑事撤回告訴狀、100年度偵字第547號卷第73頁逸琦公司所出具之撤回告訴狀、100年度偵字第2524號卷第69、70頁飛行公司所出具之和解書),徵得告訴人原諒,併參酌其生活狀況、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沒收部分: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視聽著作光碟合計8片,均係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所用之物,爰依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宣告沒收。
(六)適用之法律: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第2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盧慧珊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0年6月14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顧正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郭錦賢中華民國100年6月14日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佈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佈或意圖散佈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6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87條第4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附表:
┌──┬─────────┬──┬───────────┬───────┐│編號│片名│數量│著作財產權人│專屬授權││││(片)││發行公司│├──┼─────────┼──┼───────────┼───────┤│1│想飛的鋼琴少年│1│瑞士商MEDIALUNA│飛行公司│││││ENTERTAINMENTGMBH&││││││CO.K.G.││├──┼─────────┼──┼───────────┼───────┤│2│天使之戀│1│日商GAGACorporation│逸琦公司│├──┼─────────┼──┼───────────┼───────┤│3│世界八十寶藏│1│英商BBCWorldwide│得利公司│││││LimitedofMedia││││││Centre││├──┼─────────┼──┼───────────┼───────┤│4│原子彈轟炸廣島│1│同上│得利公司│├──┼─────────┼──┼───────────┼───────┤│5│阿波羅13號│2│美國環球影片公司│得利公司│││││UNIVERSALCITY││││││STUDIONS,INC.││├──┼─────────┼──┼───────────┼───────┤│6│聞香識女人│1│同上│得利公司│││││││├──┼─────────┼──┼───────────┼───────┤│7│疤面煞星│1│同上│得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