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1年訴緝字第6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懲治盜匪條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緝字第六二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乙○○右列被告因強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1年訴緝字第6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懲治盜匪條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緝字第六二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乙○○右列被告因強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