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票字第581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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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票字第58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1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票字第5813號聲請人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玉樹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群星光電有限公司詹吉政鄭凱文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提出相對人群星光電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查報相對人群星光電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如有誤載,併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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