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司拍字第7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76號聲請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非訟代理人 林志良 相對人許 王春妹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 許王春妹 為擔保債務,於民國99年8月13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台幣(下同)96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29年8月11日,以擔保債務人 陳建均陳建畯 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借款等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嗣債務人陳建均即陳建畯邀相對人許王春妹為保證人,於99年8月16日向聲請人借款8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106年8月16日,並約定按月攤還本息,如有1期未給付,債務人即喪失期限利益,應立即償還全部借款。詎債務人分別自102年3月16日起即未依約履行債務,計尚欠本金539,051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暨其他約定事項、借款契約書(以上均為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102年6月6日發函通知相對人及債務人於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其中相對人許王春妹於同年月10日送達,債務人陳建均即陳建畯於同年月26日送達,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渠等迄未提出不同意見之陳述,故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千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2年7月2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淑婷┌──────────────────────────────────────────────────────────────┐│附表:(土地)102年度司拍字第76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員林鎮│新中州││1067│建│00│13│58.02│11/784││├──┼───┼────┼────┼────┼────────┼─┼──┼──┼──────┼─────────┼──────┤│002│彰化縣│員林鎮│新中州││1110│建│00│00│93.98│全部││└──┴───┴────┴────┴────┴────────┴─┴──┴──┴──────┴─────────┴──────┘┌─────────────────────────────────────────────────────────────┐│附表:(建物)102年度司拍字第76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181│彰化縣員 林鎮山 │彰化縣員 林鎮新 │3層鋼筋混凝土│1層,42.23;2層,42.23│電梯樓梯間│全部│││││腳路2段460巷29│中州段1110地號│造住家用樓房│;3層,42.23;合計126.│,9.24││││││3弄98號│││69││││├──┼───┼───────┼───────┼───────┼───────────┼─────┼────┼───────┤│002│143│彰化縣員林鎮山│彰化縣員林鎮新│1層鋼筋混凝土│1層,20.35││1/49│││││腳路2段460巷29│中州段1067地號│造住家用樓房││││││││3弄23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