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簡易庭99年度員補字第11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 林簡易庭 民事裁定
99年度員補字第11號
原   告 甲○○○
原告請求給付票款,聲請對被告藝匠國際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事
件,因被告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
聲請視為起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
,應徵收裁判費新台幣19,81.
19,310元未為繳納。茲限原.
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
○○路36號)提出抗告狀須附.
中  華  民  國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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