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223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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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2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2236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列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僑泰文具有限公司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聲請費用由相對人等「連帶」負擔之真意為何?(如是欲對發票人 周勝龍 併為請求本票強制執行,則請具狀增列之。)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泓銘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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