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附民字第7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70號原告 李欣育 被告 詹宗勳 上列被告因民國一0六年度易字第一一八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鍾邦久
法官郭瓊徽法官鄭銘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顏惠華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