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56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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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5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15日

裁判案由:確認債權不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五六九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黃文崇 律師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官張瑞蘭~B法官王金洲~B法官廖慧如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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