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訴字第12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25號原告晉鴻營造有限公司代表人 何秀美 訴訟代理人 嚴庚辰 律師
林湘陵 律師 嚴奇均 律師被告國立嘉義大學代表人 邱義源 校長訴訟代理人 張雯峰 律師
奚淑芳 律師 張書瑋 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
鐘育儒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3月1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林彥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3月11日
書記官謝廉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