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催字第26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催字第267號聲請人 吳聖文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系爭支票正確票據號碼為何,是否有英文字母?(台端聲請狀所載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催字第26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催字第267號聲請人 吳聖文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系爭支票正確票據號碼為何,是否有英文字母?(台端聲請狀所載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