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智易字第3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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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智易字第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智易字第3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績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代表人林憲明選任辯護人 陳永昌 律師
蔡孝謙 律師 王信凱 律師被告年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徐韻婷 選任辯護人陳永昌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續字第282號、第283號、第284號、第28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績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巷○○號4樓,下稱績碩公司)、被告年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巷○○號7樓,下稱年頡公司)均係全通媒體集團(即ALLAccessMarketingSolutions,址設臺北市○○區○○路○○巷○○號5樓,下稱全通集團、旗下子公司,被告績碩公司、年頡公司分別以手機APP與媒體企劃、電子商務為經營項目,並分由被告林憲明、徐韻婷(另為不起訴處分)擔任上開公司之負責人迄今。被告績碩公司在社群臉書網站成立「健康世界」、「悠游世界」、「減肥鞭策教室」等粉絲專頁,並借用由徐韻婷所經營之被告年頡公司名義成立「減肥鞭策教室」粉絲專頁。被告林憲明明知如附表一所示標題為「正確瘦肚子的肌力運動-捲腹」、「瘦身快走秘技」、「跑步100分鐘才能消耗掉的可怕小吃!!」、「低卡健康食譜」等4篇語文及美術著作(下稱系爭著作),均係告訴人艾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段○○○號6樓,下稱艾絲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語文及美術著作,未經該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以重製、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傳輸等方式侵害上開語文及美術著作之著作財產權。詎被告林憲明竟基於非法重製並公開傳輸系爭著作之犯意,指示不知情之被告績碩公司、年頡公司員工,接續於如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在被告績碩公司、被告年頡公司共用辦公室(址設臺北市○○區○○路○○巷○○號5樓)內,以電腦設備經由網際網路,連結至艾絲公司所經營在臉書網站粉絲團專頁之「iFit愛瘦身臉書粉絲團」網頁(網址http://www.facebook.com/iFit333),將告訴人艾絲公司刊登在該網頁上如附表一所示之系爭著作以下載方式重製並儲存在電腦設備內,並以修圖軟體將係爭著作上之「iFit愛瘦身」商標去除後,張貼在被告績碩公司所經營之「健康世界」、「悠游生活網」、被告年頡公司所經營之「減肥鞭策教室」等臉書網站粉絲團專頁上,供不特定人得以觀看、瀏覽。嗣經告訴人艾絲公司於102年12月4日瀏覽上開網頁,查覺有異而報警處理,始悉上情,因認被告林憲明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被告績碩公司、年頡公司則應依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科處罰金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又不受理之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及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公訴意旨認被告林憲明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被告績碩公司、年頡公司則應依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之規定科處罰金,依同法第100條前段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據告訴人已於
105年10月5日具狀撤回告訴,此有刑事撤回告訴狀1紙附卷可稽,揆諸首揭說明,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84條之1、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彭凱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本判決如有不服,請書具不服之理由狀,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黃得勝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
附表一:張貼之圖文已去除「iFit愛瘦身」商標┌──┬──────────────┬─────┬──────┐│編號│圖文標題│張貼日期│張貼網頁│├──┼──────────────┼─────┼──────┤│1│「正確瘦肚子的肌力運動-捲腹│102.2.18│健康世界│││」├─────┼──────┤│││102.4.18│健康世界│││├─────┼──────┤│││102.5.9│健康世界│││├─────┼──────┤│││102.4.23│悠游生活網│││├─────┼──────┤│││102.4.26│悠游生活網│││├─────┼──────┤│││102.6.7│悠游生活網│││├─────┼──────┤│││102.7.20│悠游生活網│││├─────┼──────┤│││102.7.20│減肥鞭策教室│├──┼──────────────┼─────┼──────┤│2│「瘦身快走秘技」│102.5.15│健康世界│├──┼──────────────┼─────┼──────┤│3│「跑步100分鐘才能消耗掉的可│102.12.8│減肥鞭策教室│││怕小吃!!」│││├──┼──────────────┼─────┼──────┤│4│「低卡健康食譜」││減肥鞭策教室│└──┴──────────────┴─────┴──────┘
附表二:張貼之圖文保留「iFit愛瘦身」商標┌──┬──────────────┬─────┬──────┐│編號│圖文標題│張貼日期│張貼網頁│├──┼──────────────┼─────┼──────┤│1│「夏日運動一定要知道的事」│102.7.5│健康世界│├──┼──────────────┼─────┼──────┤│2│「肌肉、贅肉傻傻分不清楚?」│102.6.29│悠游生活網│││├─────┼──────┤│││102.6.29│減肥鞭策教室│├──┼──────────────┼─────┼──────┤│3│「正確運動五步驟健康瘦身不受│102.6.29│悠游生活網│││傷」├─────┼──────┤│││102.6.29│減肥鞭策教室│├──┼──────────────┼─────┼──────┤│4│「新手的健康瘦身三步驟:1量2│102.6.29│悠游生活網│││算3運動」├─────┼──────┤│││102.6.29│減肥鞭策教室│├──┼──────────────┼─────┼──────┤│5│「低卡健康食譜」│102.11.16│減肥鞭策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