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803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803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29日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803號原告 莊進雄 被告 沈常夫 訴訟代理人 吳秀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1年2月29日民事第二庭法官李杭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1年2月29日書記官陳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