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聲字第13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130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陳姿吟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7年度執聲字第89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陳姿吟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理由陳姿吟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紙在卷可參,故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5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簡婉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莊玉惠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附表受刑人陳姿吟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6年1月17日│106年1月17日│106年6月21日│├──────┼─────────────┼─────────────┼─────────────┤│偵查(自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6│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6│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6││機關年度案號│年度毒偵字第1749號│年度毒偵字第1749號│年度毒偵字第3013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515號│106年度訴字第1515號│106年度訴字第2358號││實├────┼─────────────┼─────────────┼─────────────┤│審│判決日期│106年8月30日│106年8月30日│106年11月9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515號│106年度訴字第1515號│106年度訴字第2358號││決├────┼─────────────┼─────────────┼─────────────┤││確定日期│106年8月30日│106年8月30日│106年11月9日│├─┴────┼─────────────┼─────────────┼─────────────┤│是否得易科罰│均否│均是│均否││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備註│編號1至3前經本院以106年度聲字第561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編號│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6年7月7日│├──────┼─────────────┤│偵查(自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6││機關年度案號│年度毒偵字第4619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965號││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月24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965號││決├────┼─────────────┤││確定日期│107年2月12日│├─┴────┼─────────────┤│是否得易科罰│均否││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