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1年民專上字第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民專上字第28號上訴人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葉雲照 訴訟代理人 劉秋絹 律師
洪主民 律師 洪漢祥 被上訴人永立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兼上法定代理人 魏建堂 共同訴訟代理人 謝佩玲 律師
何娜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因法律爭議繁複,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訂民國102年7月18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6月20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陳忠行
法官曾啟謀法官熊誦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
書記官陳士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