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16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聲字第11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2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聲字第116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逸生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9年度執聲字第5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逸生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理由受刑人林逸生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其中編號1-8各罪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編號9至10各罪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茲檢察官依受刑人之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見卷附之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陳航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于娟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附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7年7月14日│107年10月15日│106年3月2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7年度毒偵│臺中地檢107年度毒偵│臺中地檢106年度偵緝││年度案號│字第3457號│字第4551號│字第1481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7年度中原簡字第56│107年度中原簡字第66│108年度原簡字第6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0月25日│107年12月24日│108年3月22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7年度中原簡字第56│107年度中原簡字第66│108年度原簡字第6號││││號│號│││判決├────┼──────────┼──────────┼──────────┤││判決│107年11月26日│108年1月29日│108年4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18509號│108年度執字第5702號│108年度執字第6643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詐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7年10月13日│106年7月21日、26日前│107年10月15日││││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7年度毒偵│臺中地檢106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6年度偵字││年度案號│字第4811號│第27567號、107年度偵│第27567號、107年度偵││││緝字第1006號、107年│緝字第1006號、107年││││度偵字第29330號│度偵字第29330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8年度原易字第22號│108年度原訴字第27號│108年度原訴字第27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4月11日│108年6月26日│108年6月26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8年度原易字第22號│108年度原訴字第27號│108年度原訴字第27號││判決├────┼──────────┼──────────┼──────────┤││判決│108年4月24日│108年7月29日│108年7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之案件│││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8324號│108年度執字第12499號│108年度執字第12500號│└────────┴──────────┴──────────┴──────────┘┌────────┬──────────┬──────────┬──────────┐│編號│7│8│9│├────────┼──────────┼──────────┼──────────┤│罪名│詐欺│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6年6月26日│107年9月12日│107年8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1865號、108年度偵│第31865號、108年度偵│第7265號│││字第889號│字第889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8年度原易字第56號│108年度原易字第56號│108年度原訴字第37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7月31日│108年7月31日│108年11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8年度原易字第56號│108年度原易字第56號│108年度原訴字第37號││判決├────┼──────────┼──────────┼──────────┤││判決│108年8月22日│108年8月22日│108年12月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13249號│108年度執字第13249號│109年度執字第138號│└────────┴──────────┴──────────┴──────────┘┌────────┬──────────┬──────────┬──────────┐│編號│1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9月│││├────────┼──────────┼──────────┼──────────┤│犯罪日期│107年9月初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7265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8年度原訴字第37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1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8年度原訴字第37號││││判決├────┼──────────┼──────────┼──────────┤││判決│108年12月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