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23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2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23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欉逸民選任辯護人陳葳菕律師被告鄭欽明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0年8月9日下午2時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5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賴秀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江美琪中華民國10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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