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6年補字第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補字第87號原告 蔡烏占 訴訟代理人 吳奎新 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 林允生 等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3060萬450元(計算式詳附表),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8萬1368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3月2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鴻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7年3月26日
書記官江柏翰附表:
┌──┬────────────────┬────┬──────┬───────┬──────────────┐│編號│土地│面積(㎡)│公告現值│訴訟標的價額│舊地號│├──┼────────────────┼────┼──────┼───────┼──────────────┤│1│金門縣○○鄉○○段○○○○號│200│5400元│108萬元○○○鄉○○村○○段○○○○號│││││││(烈字8994地號)│├──┼────────────────┼────┼──────┼───────┼──────────────┤│2│金門縣○○鄉○○○○段○○○○號│750.01│3600元│270萬36元○○○鄉○○村○○○段○○○○號│││││││(烈字8874、8905地號)│├──┼────────────────┼────┼──────┼───────┼──────────────┤│3│金門縣○○鄉○○○○段○○○○號│585│3600元│210萬6000元○○○鄉○○村○○○段○○○○號│││││││(烈字8784、9599地號)│├──┼────────────────┼────┼──────┼───────┼──────────────┤│4│金門縣○○鄉○○○○段○○○○號│594│3600元│213萬8400元○○○鄉○○村○○○段○○○○號│││││││(烈字8681、8785、8793地號)│├──┼────────────────┼────┼──────┼───────┼──────────────┤│5│金門縣○○鄉○○○○段○○○○號│781.83│5400元│422萬1882元○○○鄉○○村○○○段○○○○號│││││││(烈字9006地號)│├──┼────────────────┼────┼──────┼───────┼──────────────┤│6│金門縣○○鄉○○○○段○○○○號│1124.01│3600元│404萬6436元○○○鄉○○村○○○段○○○○號│││││││(烈字8681、9588地號)│├──┼────────────────┼────┼──────┼───────┼──────────────┤│7│金門縣○○鄉○○○○段○○○○○號│560.33│3600元│201萬7188元○○○鄉○○○段○○○○○號│││││││(烈字8338地號)│├──┼────────────────┼────┼──────┼───────┼──────────────┤│8│金門縣○○鄉○○○○段○○○○○號│291.85│4000元│116萬7400元○○○鄉○○○段○○○○○號│││││││(烈字8332地號)│├──┼────────────────┼────┼──────┼───────┼──────────────┤│9│金門縣○○鄉○○○○段○○○○○○○號│34.70│4000元│13萬8800元○○○鄉○○○段○○○○○號│││││││(烈字8332地號)│├──┼────────────────┼────┼──────┼───────┼──────────────┤│10│金門縣○○鄉○○○○段○○○○號│218.08│3600元│78萬5088元○○○鄉○○○段○○○○號│││││││(烈字8307地號)│├──┼────────────────┼────┼──────┼───────┼──────────────┤│11│金門縣○○鄉○○○○段○○○○號│349.65│3600元│125萬8740元○○○鄉○○○段○○○○號│││││││(烈字8308地號)│├──┼────────────────┼────┼──────┼───────┼──────────────┤│12│金門縣○○鄉○○○○段○○○○○號│497.93│3600元│179萬2548元○○○鄉○○○段○○○○○號│││││││(烈字8318地號)│├──┼────────────────┼────┼──────┼───────┼──────────────┤│13│金門縣○○鄉○○○○段○○○○號│244.92│4000元│97萬9680元○○○鄉○○○段○○○○號│││││││(烈字8276地號)│├──┼────────────────┼────┼──────┼───────┼──────────────┤│14│金門縣○○鄉○○○○段○○○○號│337.10│4000元│134萬8400元○○○鄉○○○段○○○○號│││││││(烈字8227地號)│├──┼────────────────┼────┼──────┼───────┼──────────────┤│15│金門縣○○鄉○○○○段○○○○○○號│265.52│4000元│106萬2080元○○○鄉○○○段○○○○號│││││││(烈字8227地號)│├──┼────────────────┼────┼──────┼───────┼──────────────┤│16│金門縣○○鄉○○○○段○○○○號│243.68│4000元│97萬4720元○○○鄉○○○段○○○○號│││││││(烈字8228地號)│├──┼────────────────┼────┼──────┼───────┼──────────────┤│17│金門縣○○鄉○○○○段○○○○○號│206.55│3600元│74萬3580元○○○鄉○○○段○○○○○號│││││││(烈字8311地號)│├──┼────────────────┼────┼──────┼───────┼──────────────┤│18│金門縣○○鄉○○○○段○○○○○號│207.84│3600元│74萬8224元○○○鄉○○○段○○○○○號│││││││(烈字8310地號)│├──┼────────────────┼────┼──────┼───────┼──────────────┤│19│金門縣○○鄉○○○○段○○○○○號│163.88│3600元│58萬9968元○○○鄉○○○段○○○○○號│││││││(烈字8312地號)│├──┼────────────────┼────┴──────┼───────┼──────────────┤│20│金門縣○○鄉○○○○段○○○○號│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徵收補│9萬7887元○○○鄉○○○段○○○○號││││償金││(烈字8314地號)│├──┼────────────────┼───────────┼───────┼──────────────┤│21│金門縣○○鄉○○○○段○○○○號│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徵收補│60萬3393元○○○鄉○○○段○○○○號││││償金││(烈字8111地號)│├──┴────────────────┴───────────┴───────┴──────────────┤│訴訟標的價額合計:3060萬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