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353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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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35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1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3538號聲請人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正賢通運有限公司、乙○○、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正賢通運有限公司之正確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及戶謄(記事勿省)。
中華民國96年4月13日
簡易庭法官蘇昌澤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4月13日
書記官陳坤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