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85年度台聲字第57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5年台聲字第5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5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聲請訴訟救助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五年度台聲字第五七三號
聲請人乙○○○法定代理人 羅玉珍 右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甲○○間請求損害賠償上訴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張福安
法官蘇茂秋法官蘇達志法官顏南全法官葉賽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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