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98號刑事其他文書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08日裁判案由:貪污等主文甲○○共同連續意圖營利聚眾賭博,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叁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叁佰元折算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