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662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6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662號原告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関口富春 訴訟代理人 何宏建
王維新 被告 陳錫麒
郭錦霞 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進塗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上午十時十分許,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蔡欣怡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103年11月10日
書記官蕭宛琴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