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度補字第25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補字第25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4月26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補字第258號原告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齊百邁 被告 曾廷明
劉國能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抵押權登記等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按因債權之擔保涉訟,以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準;如供擔保之物其價額少於債權額時,以該物之價額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6定有明文。查原告聲明請求確認如附表所示之土地設定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不存在,並請求被告塗銷系爭土地之抵押權登記。本件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新臺幣(下同)1,500,000元,而供擔保物價額如附表所示為628,836元,是供擔保物價額低於債權額,依前揭規定,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物之價額為準,應徵第一審裁判費6,83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秋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書記官賴柏仲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附表:
┌──┬─────────┬──────┬────┬──────┬────────┐│編號│土地地號│公告土地現值│面積│設定權利範圍│價額(新臺幣,元│││○○○鄉○○○段│(元/㎡)│(㎡)││以下四捨五入)│││二 岡坪小 段)│││││├──┼─────────┼──────┼────┼──────┼────────┤│1│367│380│1,499│5/108│26,371元│├──┼─────────┼──────┼────┼──────┼────────┤│2│368│380│3,254│5/72│85,869元│├──┼─────────┼──────┼────┼──────┼────────┤│3│369│660│407│5/72│18,654元│├──┼─────────┼──────┼────┼──────┼────────┤│4│370│380│1,154│5/72│30,453元│├──┼─────────┼──────┼────┼──────┼────────┤│5│371│380│335│5/72│8,840元│├──┼─────────┼──────┼────┼──────┼────────┤│6│372│380│1,290│5/72│34,042元│├──┼─────────┼──────┼────┼──────┼────────┤│7│373│380│1,756│5/72│46,339元│├──┼─────────┼──────┼────┼──────┼────────┤│8│375│380│1,018│5/72│26,864元│├──┼─────────┼──────┼────┼──────┼────────┤│9│376│380│412│5/72│10,872元│├──┼─────────┼──────┼────┼──────┼────────┤│10│377│380│577│5/72│15,226元│├──┼─────────┼──────┼────┼──────┼────────┤│11│378│380│456│5/72│12,033元│├──┼─────────┼──────┼────┼──────┼────────┤│12│383│380│1,891│5/72│49,901元│├──┼─────────┼──────┼────┼──────┼────────┤│13│384│380│1,993│5/72│52,593元│├──┼─────────┼──────┼────┼──────┼────────┤│14│386│380│3,724│5/72│98,272元│├──┼─────────┼──────┼────┼──────┼────────┤│15│390│380│592│5/72│15,622元│├──┼─────────┼──────┼────┼──────┼────────┤│16│587│380│100│5/72│2,639元│├──┼─────────┼──────┼────┼──────┼────────┤│17│588│660│48│5/72│2,200元│├──┼─────────┼──────┼────┼──────┼────────┤│18│589│660│82│5/72│3,758元│├──┼─────────┼──────┼────┼──────┼────────┤│19│916│420│3,027│10/144│88,288元│├──┼─────────┴──────┴────┴──────┴────────┤│合計│628,8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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