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726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72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7261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日月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代表人甲○○同右上列受刑人因聲請減刑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日月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減為罰金新臺幣貳萬元。
理由
一、查受刑人日月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2年11月5日間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6項、第92條之罪,經本院以95年度訴字第817號(偵查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3年度偵字第17855號)判處罰金新臺幣40,000元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0月16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邱滋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田宜芳中華民國9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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