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31號原告乙○○○
之2訴訟代理人 曹宗彝 律師被告甲○○
丙○○
樓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許月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7年6月23日
書記官劉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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