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易字第121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易字第1210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俊賢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林欣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蘇秋純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易字第121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易字第1210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俊賢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林欣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蘇秋純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