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5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557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民國97年8月13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6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孫淑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馬愛君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5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557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民國97年8月13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6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孫淑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馬愛君中華民國9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