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494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49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0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494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樹忠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聲字第36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樹忠因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拾月。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受刑人張樹忠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經上訴後,均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均以不合法定上訴程序而駁回確定在案,且均經確定在案,有上開案件判決書2件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
聲請人認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本院認為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吳昀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靖騰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
附表:受刑人張樹忠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9.12.09│99.12.08│99.08.05│├────────┼────────┼────────┼────────┤│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地檢99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毒偵字第63號│毒偵字第63號│第3283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53│100年度訴字第53│100年度訴字第66││事實審││3號│3號│1號││├────┼────────┼────────┼────────┤││判決│99.08.05│99.06.30.│99.06.30│││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53│100年度訴字第53│100年度台上字第││判決││3號│3號│4328號││├────┼────────┼────────┼────────┤││判決│100.07.18│100.07.18│100.08.04│││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9094號(│執字第9094號(│執字第10112號(│││100年度執更字第│100年度執更字第│100年度執更字第│││3451號)(編號1│3451號)(編號1│10112號)(編號│││至4號已定應執行│至4號已定應執行│1至4號已定應執│││有期徒刑2年1月)│有期徒刑2年1月)│行有期徒刑2年1│││││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7月│├────────┼────────┼────────┼────────┤│犯罪日期│99.08.05│99.11.15│99.11.19│├────────┼────────┼────────┼────────┤│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毒│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3283號│字第10882號│字第10882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66│100年度訴字第22│100年度訴字第22││事實審││1號│66號│66號││├────┼────────┼────────┼────────┤││判決│100.03.25│100.10.26│100.10.26│││日期││││├───┼────┼────────┼────────┼────────┤││法院│最高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100年度訴字第22│100年度訴字第22││判決││4328號│66號│66號││├────┼────────┼────────┼────────┤││判決│100.08.04│100.11.21│100.11.21│││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10112號(│執字第139093號(│執字第139093號(│││100年度執更字第│編號5至6號已定│編號5至6號已定│││10112號)(編號│應執行有期徒刑8│應執行有期徒刑8│││1至4號已定應執│年)│年)│││行有期徒刑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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