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100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1004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8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4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5月26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丁蓓蓓
法官魏式瑜法官周玉琦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5月26日
書記官劉英權┌───────────────────────────────────┐│附表:99年度除字第100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001│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80-NX-00000000│股票│1│36│││:立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002│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81-NX-00000000│股票│1│6│││:立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003│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82-NX-00000000│股票│1│208│││:立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004│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83-NX-00000000│股票│1│37│││:立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005│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84-NX-00000000│股票│1│84│││:立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006│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85-NX-00000000│股票│1│44│││:立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007│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86-NX-00000000│股票│1│49│││:立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