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附民字第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84號原告隆乙建設有限公司
巽揚建設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志鎬 共同訴訟代理人 廖健智 律師被告 張雅惠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06年度易字第4688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11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丁智慧
法官王靖茹法官黃如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念豫中華民國10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