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3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1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337號聲請人 蘇淑惠
陳慧如 相對人 葉進連
余葉㨗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同法第867條亦規定甚明。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葉進連於民國84年1月5日向聲請人借用新臺幣(下同)2,000,000元,約定清償日為84年7月5日,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相對人葉進連屆期未依約清償,且於①87年10月24日②89年2月18日將①附表編號1所示土地之應有部分240分之13②附表編號2至14所示土地,移轉登記予相對人余葉㨗,然依前開說明,聲請人之抵押權不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聲請人本件聲請,業據其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等件影本及土地登記謄本、異動索引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又本件聲請人雖稱債權證明文件業已遺失,惟在普通抵押權人聲請法院裁定拍賣抵押物之情形,因其抵押權必先有被擔保之債權存在,而後抵押權始得成立,故祇須抵押權已經登記,且登記之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准許,是本件聲請人雖無法提出相對人對其負有債務之證明文件,然於本件聲請得否准許之法定要件並無影響,併予敘明。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9日
書記官吳進飛┌─────────────────────────────────────────┐│附表:102年度司拍字第337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備考│││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臺南市○○鎮區○○○段│287-1│旱│2801.00│80分之13│相對人葉進連應有││││││││││部分240分之26、││││││││││相對人余葉㨗應有││││││││││部分240分之13│├──┼───┼────┼───┼───┼─┼────┼─────┼────────┤│002│臺南市○○鎮區○○○段│302-1│建│204.00│120分之13│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03│臺南市○○鎮區○○○段│302-2│旱│288.00│18分之1│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04│臺南市○○鎮區○○○段│302-3│旱│3167.00│18分之1│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05│臺南市○○鎮區○○○段│303│建│211.00│120分之13│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06│臺南市○○鎮區○○○段│303-4│旱│758.00│120分之13│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07│臺南市○○鎮區○○○段│304│旱│771.00│120分之13│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08│臺南市○○鎮區○○○段│322│旱│3443.00│120分之13│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09│臺南市○○鎮區○○○段│322-2│旱│228.00│120分之13│分割自:322地號││││││││││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10│臺南市○○鎮區○○○段│328│旱│1445.00│120分之13│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11│臺南市○○鎮區○○○段│331-1│旱│13916.00│43038分之│相對人余葉㨗所有│││││││││6543││├──┼───┼────┼───┼───┼─┼────┼─────┼────────┤│012│臺南市○○鎮區○○○段│425│旱│6261.00│6分之1│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13│臺南市○○鎮區○○○段│425-1│旱│1751.00│6分之1│相對人余葉㨗所有│├──┼───┼────┼───┼───┼─┼────┼─────┼────────┤│014│臺南市○○鎮區○○○段│426│旱│1596.00│6分之1│相對人余葉㨗所有│├──┴───┴────┴───┴───┴─┴────┴─────┴────────┤│聲請人蘇淑惠、陳慧如債權額比例各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