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附民字第1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附民字第115號原告 林芷慧 被告 吳婷婷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10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毛妍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7月10日
書記官林昭吟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附民字第1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附民字第115號原告 林芷慧 被告 吳婷婷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10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毛妍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7月10日
書記官林昭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