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472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472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主文乙○○共同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處有期徒刑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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