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附民字第1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126號原告 楊白莉 被告 倪若溦
王達翔
郭俊祥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0年度上重訴字第7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李釱任
法官崔玲琦法官呂煜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廷佳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