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5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543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光弘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吳錦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峻彬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5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543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光弘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吳錦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峻彬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