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784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2784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02日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2784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林志淵 梁懷德 被告 李簡宗 葉歐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7年3月2日民事第四庭法官王士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7年3月9日書記官梁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