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780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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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78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7805號聲請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嚴凱泰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波清工程有限公司、 黃波清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波清工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1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