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補字第2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國家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補字第284號原告丁○○現於臺灣花蓮監獄執行中原告與被告乙○○、丙○○、甲○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新臺幣3,000,000元,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中華民國94
民事第四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4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補字第2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國家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補字第284號原告丁○○現於臺灣花蓮監獄執行中原告與被告乙○○、丙○○、甲○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新臺幣3,000,000元,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中華民國94
民事第四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