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度聲字第120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聲字第12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聲字第一二ОО號
聲請人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右受刑人因偽造文書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二、經查,受刑人甲○○之刑期業於民國(下同)九十年四月三日執行完畢,聲請人至九十年四月十日始聲請假釋,已無實益,爰駁回本件之聲請。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潘政宏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王月香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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