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3年民商訴字第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商標權授權契約事件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民商訴字第29號原告新加坡商鱷魚國際私人有限公司(CrocodileInter
nationalPteLtd)法定代理人 廖世彬 (TrisnoKematLeono)訴訟代理人 劉法正 律師
余惠如 律師被告亞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吳柏漢 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麗玉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商標權授權契約事件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法官林秀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
書記官張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