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審簡字第104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審簡字第1046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TRANTHITHUY(中文名陳氏水,越南國籍人)上列被告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224號),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改依通常程序判決移轉管轄(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588號),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原受理案號:112年度審易字第2650號),並判決如下:
主文TRANTHITHUY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補充「入出境資訊連結作業查詢資料3件、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民國112年9月18日移署南屏勤字第1128365748號書函及所附外國人管制檔查詢資料1份、本院公務電話紀錄表1件」外,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前段之未經許可入國罪。又被告在有偵查犯罪職權之警員知悉其本案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犯行前,即主動坦承本案犯行,並接受裁判,有被告警詢筆錄在卷可稽(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卷第12頁至第18頁),被告本案犯行合於刑法第62條前段之自首要件,爰依法減輕其刑。
(二)本院審酌被告為謀求工作,竟以搭船偷渡方式,未經許可入境,危害國境安全及入出境移民管理之正確性,且造成潛在社會治安維護之疑慮,兼衡其犯罪動機、犯罪手段、自陳大學畢業之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及其未依移民署之安排出境,現已失聯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末查,被告為越南國籍人,且以上開非法方式未經許可入境,而受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本院認其已造成我國治安隱憂,不宜繼續居留國內,爰依刑法第95條規定,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劉安榕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石秉弘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第1項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亦同。
附件: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2年度偵字第5224號被告TRANTHITHUY(越南籍)
女33歲(民國79【西元1990】年0
月0日生)在中華民國境內連絡地址:宜蘭縣○
○市○○○路00○0號護照號碼:M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TRANTHITHUY(中文姓名:陳氏水)知悉外國人進入我國,應齊備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經內政部移民查驗相符,且無禁止入國情形,並於其所持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加蓋入國查驗章戳而經許可後始得進入我國,竟基於未經許可進入我國之犯意,於民國000年0月間某日,先由越南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某處,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某處搭乘船舶,並於同年月某日抵達臺灣地區屏東沿海偷渡上岸,以此方式未經許可進入我國後,前往臺北市某處投靠友人並工作。嗣其於112年4月1日11時29分許,自行前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自首,因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事實,業據被告TRANTHITHUY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被告之護照影本、指紋卡片、內政部移民署外人居停留資料查詢(外勞)明細內容、被告之外國人管制檔查詢結果告1份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罪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前段之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又被告於犯罪未被發覺前,自行前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向處理之員警坦承未經許可入國而願受裁判,有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112年4月1日偵高雄字第1122800312號函1紙附卷可稽,堪認符合自首之要件,請依刑法第62條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2年4月13日
檢察官江怡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