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上字第3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10日
裁判案由:交還土地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00年度上字第309號上訴人 黃添枝
號上訴人 黃添興
號上訴人 黃添億
號前列三人兼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添進
號前列三人共同
兼送達代收人黃添進
號被上訴人 吳明諺
38號訴訟代理人 施家治 律師上而當事人間交還土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及準備程序,並於101年3月12日上午10時於本院第32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2月10日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邱森樟
法官翁芳靜法官謝說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美惠中華民國10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