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10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10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2月1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105號聲請人甲○○
號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8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5年12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2月1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呂明坤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6年2月13日
書記官┌───────────────────────────────────────────────────┐│股票附表:96年度除字第10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X0000000─五│普通股│1│880││├──┼───────────────┼──────────────┼────┼───┼────┼───┤│002│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D0000000─二│普通股│1│1000││├──┼───────────────┼──────────────┼────┼───┼────┼───┤│003│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D0000000─四│普通股│1│1000││├──┼───────────────┼──────────────┼────┼───┼────┼───┤│004│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D0000000─六│普通股│1│1000││├──┼───────────────┼──────────────┼────┼───┼────┼───┤│005│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D0000000─二│普通股│1│1000││├──┼───────────────┼──────────────┼────┼───┼────┼───┤│006│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D0000000─四│普通股│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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