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87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8706號聲請人 李秀花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啟業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林景璿 、喬清廉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相對人喬清「廉」姓名是否有誤,請查明更正,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提出啟業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㈢補相對人林景璿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12月1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