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113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11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113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97年度偵字第24966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99年度執聲字第84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之盜版遊戲光碟玖片均沒收。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因犯著作權法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於民國98年2月18日以97年度偵字第24966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99年2月17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扣案之盜版遊戲光碟9片(詳見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保管字第6490號扣押物品清單),係被告違反上開著作權法,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又犯著作權法犯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96條之1之罪,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犯第91條第3項及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於犯人者為限,著作權法第98條定有明文。又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亦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甲○○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98年2月18日以97年度偵字第24966號為緩起訴處分,並於同日確定,至99年2月17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前揭緩起訴處分書1份在卷可稽。本件扣案如附表之盜版遊戲光碟9片係被告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前段之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於偵訊中供述屬實,揆諸前揭說明,應由本院予以沒收,本件聲請人就前開扣押物品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4月30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黃建都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賴玉真中華民國99年4月30日附表:盜版遊戲光碟明細┌──┬────────┬────────┬──┐│編號│片名│著作權人│數量│├──┼────────┼────────┼──┤│1│野球魂2│KONAMI公司│1│├──┼────────┼────────┼──┤│2│實感賽車│KONAMI公司│1│├──┼────────┼────────┼──┤│3│古墓奇兵│NAMCOM公司│1│├──┼────────┼────────┼──┤│4│戰國BASAR│SPIKE公司│1│├──┼────────┼────────┼──┤│5│新鬼武者│CAPCOM公司│2│├──┼────────┼────────┼──┤│6│超級七龍珠Z│BANDAI公司│1│├──┼────────┼────────┼──┤│7│拳皇X1│SNKPLAYMORE公司│1│├──┼────────┼────────┼──┤│8│METALSLUG│SNKPLAYMORE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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