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易字第7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七五二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甲○○所犯係死刑、無期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人、被告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中華民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四庭不得抗告 右正本 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吳健政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易字第7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七五二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甲○○所犯係死刑、無期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人、被告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中華民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四庭不得抗告 右正本 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吳健政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