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6年上字第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96年度上字第53號上訴人乙○○
2被上訴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8月29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王惠一
法官王浦傑法官蘇重信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8月29日
書記官黃文生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6年上字第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96年度上字第53號上訴人乙○○
2被上訴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8月29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王惠一
法官王浦傑法官蘇重信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8月29日
書記官黃文生